聖經參酌馬可福音第十二章 肆.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可12:28-34
- 2025年8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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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更新:2月5日
一.不愛神的人試探神
可12:28有一個文士來,聽見他們辯論,曉得耶穌回答的好,就問他說: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?
太22:34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,他們就聚集。 太22:35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,要試探耶穌,就問他說: 太22:36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哪一條是最大的呢?
詩2:2 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,臣宰一同商議,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,
二.神就是愛
可12:29耶穌回答說:第一要緊的就是說:以色列啊,你要聽,主─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可12:30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─你的神。可12:31其次就是說:要愛人如己。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
申6:4 「以色列啊,你要聽!耶和華─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。申6:5 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耶和華─你的 神。
太22:37耶穌對他說: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─你的神。 太22:38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
約一4:8 沒有愛心的,就不認識神,因為神就是愛。
約一4:16 神愛我們的心,我們也知道也信。神就是愛;住在愛裡面的,就是住在神裡面,神也住在他裡面。
約一4:19 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
三.愛就完全了律法
1.律法的義成就在不隨從肉體、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
可12:32那文士對耶穌說:夫子說,神是一位,實在不錯;除了他以外,再沒有別的神;可12:33並且盡心、盡智、盡力愛他,又愛人如己,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。
太22:39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太22:40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
利 19:18 不可報仇,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,卻要愛人如己。我是耶和華
A.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
羅2:13 (原來在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
羅3:20 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B.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
羅8: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,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、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
羅10: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。
羅8:37 然而,靠著愛我們的主,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。
C.凡愛生他之神的,也必愛從神生的
約14:15 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
約14:23 耶穌回答說:人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道;我父也必愛他,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,與他同住。約一5:1凡信耶穌是基督的,都是從神而生,凡愛生他之神的,也必愛從神生的2 我們若愛神,又遵守他的誡命,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。約一5:3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,這就是愛他了,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。
2.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
可12:34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,就對他說:你離神的國不遠了。從此以後,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。
羅13: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
羅10:8 他到底怎麼說呢?他說:這道離你不遠,正在你口裡,在你心裡。(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。)9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10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11經上說: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。…………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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