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参酌罗马书第三章 肆.律法的功效 罗3:19-20(简)
- 2025年9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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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更新:2月25日
一.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
罗3:19.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。
1.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
加3:1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,这是明显的;因为经上说,义人必因信得生。
雅2:10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条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众条。
2.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,特意要怜恤众人
罗11:32 因为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,特意要怜恤众人。
加3:22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,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,归给那信的人
3.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稣基督
加2: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稣基督,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,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,不因行律法称义;因为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。
加5:4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,是与基督隔绝,从恩典中坠落了。
二.是我们训蒙的师傅,叫人知罪
罗3:20.所以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,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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