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參酌馬太福音第十八章 貳.捨己是馨香的祭-得著生命將失喪生命,失喪生命將得著生命 太18:6-太18:9
- 2025年8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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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更新:2月3日
一.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?
太18:6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,沉在深海裡。
可9:42 「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,扔在海裡。
1.罪的工價乃是死
羅6: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乃是永生。
2.是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
太10:39得著生命的,將要失喪生命;為我失喪生命的,將要得著生命。
林前9:27 我是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,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,自己反被棄絕了。
3不在律法之下
羅6:12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。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;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,將自己獻給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。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15 羅6:15 這卻怎麼樣呢?我們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犯罪嗎?斷乎不可!
羅8: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
二.絆倒人的有禍了
太18:7這世界有禍了,因為將人絆倒;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,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!
太13:55這不是木匠的兒子嗎?他母親不是叫馬利亞嗎?他弟兄們不是叫雅各、約西(有古卷:約瑟)、西門、猶大嗎? 56他妹妹們不是都在我們這裡嗎?這人從哪裡有這一切的事呢? 57他們就厭棄他(厭棄他:原文是因他跌倒)。耶穌對他們說:大凡先知,除了本地本家之外,沒有不被人尊敬的。
路17:1 耶穌又對門徒說:「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;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。
1.知識叫人自高自大
林前8:1 論到祭偶像之物,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。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,惟有愛心能造就人。 2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,按他所當知道的,他仍是不知道。3若有人愛神,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。
林前8:11 因此,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,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。
2.專以地上的事為念
腓3:19 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;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。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,專以地上的事為念。
3.行事為人不與基督的福音相稱
腓1:27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,叫我或來見你們,或不在你們那裡,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,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,站立得穩,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。 28 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,這是證明他們沉淪,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。
三.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-歸入基督的死
太18:8倘若你一隻手,或是一隻腳,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。你缺一隻手,或是一隻腳,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。
太18:9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,就把他剜出來丟掉。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。
可9:43 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來;可9:44 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,入那不滅的火裡去。可9:45 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來;可9:46 你瘸腿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裡。可9:47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,就去掉它;你只有一隻眼進入 神的國,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裡。
路17:2 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,丟在海裡,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。
1.罪之奴僕結局就是死
羅6:20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,就不被義約束了。 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,當日有什麼果子呢?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。 羅6:22 但現今,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,作了神的奴僕,就有成聖的果子,那結局就是永生。
帖後1:9 他們要受刑罰,就是永遠沉淪,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。
來12:1 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,如同雲彩圍著我們,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,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,存心忍耐,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,
2.捨了自己,只求眾人的益處,叫他們得救滿足神的心,神的須要
林後10:31所以,你們或吃或喝,無論做什麼,都要為榮耀神而行。32不拘是猶太人,是希利尼人,是神的教會,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; 33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,不求自己的益處,只求眾人的益處,叫他們得救。林11:1 你們該效法我,像我效法基督一樣。
弗5:1所以,你們該效法神,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。 2 也要憑愛心行事,正如基督愛我們,為我們捨了自己,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,獻與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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