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參酌路加福音第十四章 肆.耶穌的門徒
- 2025年8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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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更新:3月5日
路14:24我告訴你們,先前所請的人,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。
路14: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。他轉過來對他們說:
路14:26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愛我勝過愛:原文是恨)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路14:27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一.撇下一切所有的,將要得著生命
路14:33這樣,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太10:37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
太10:39得著生命的,將要失喪生命;為我失喪生命的,將要得著生命。
二.棄絕藏在體貼人裡面的魔鬼
太10:38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
太16:21從此,耶穌才指示門徒,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,受長老、祭司長、文士許多的苦,並且被殺,第三日復活。22彼得就拉著他,勸他說:主啊,萬不可如此!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。23耶穌轉過來,對彼得說: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!你是絆我腳的;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,只體貼人的意思。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: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
三.要交給誰.由誰來蓋?
路14:28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,不先坐下算計花費,能蓋成不能呢?
路14:29恐怕安了地基,不能成功,看見的人都笑話他,說:
路14:30這個人開了工,卻不能完工。
1.交託耶和華,並倚靠他,他就必成全。
詩37:5 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,並倚靠他,他就必成全。
箴16:3 你所做的,要交託耶和華,你所謀的,就必成立。
徒14:23 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,又禁食禱告,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。
彼前2:23 他被罵不還口;受害不說威嚇的話,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。
提後1:12 為這緣故,我也受這些苦難。然而我不以為恥;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,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(或作:他所交託我的),直到那日。
2.交託神和他恩惠的道
徒20:32 如今我把你們交託神和他恩惠的道;這道能建立你們,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。
提後1:14 從前所交託你的善道,你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牢牢的守著。
四.與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
路14:31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,豈不先坐下酌量,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?
路14:32若是不能,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,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。
路14:33這樣,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1.因主的救恩誇勝
詩20:5 我們要因你的救恩誇勝,要奉我們神的名豎立旌旗。願耶和華成就你一切所求的!
詩25:2 我的神啊,我素來倚靠你;求你不要叫我羞愧,不要叫我的仇敵向我誇勝。
詩41:11 因我的仇敵不得向我誇勝,我從此便知道你喜愛我。
詩106:47 耶和華─我們的神啊,求你拯救我們,從外邦中招聚我們,我們好稱讚你的聖名,以讚美你為誇勝。
2.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
林後2:14 感謝神!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,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。
提前1:18 我兒提摩太啊,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,將這命令交託你,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。
3.仗著十字架誇勝
西2:15 既將一切執政的、掌權的擄來,明顯給眾人看,就仗著十字架誇勝。
4.憐憫(愛)原是向審判誇勝
雅2:13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,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;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。
5.爭戰的兵器是在神面前有能力
林後10:3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,卻不憑著血氣爭戰。 4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,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,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, 5 將各樣的計謀,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,一概攻破了,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,使他都順服基督。
6.復活的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
腓3:7只是我先前以為於我有益的,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。8不但如此,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著基督;9並且得以在他裡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,乃是有信基督的義,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,10 使我認識基督,曉得他復活的大能,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,效法他的死,11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。
五.明白世人都犯了罪
路14:34鹽本是好的;鹽若失了味,可用什麼叫他再鹹呢?
太5:13 你們是世上的鹽。鹽若失了味,怎能叫他再鹹呢?以後無用,不過丟在外面,被人踐踏了。
可9:48在那裡,蟲是不死的,火是不滅的。49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。(有古卷在此有:凡祭物必用鹽醃。) 50 鹽本是好的,若失了味,可用什麼叫他再鹹呢?你們裡頭應當有鹽,彼此和睦。
賽43:21 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,好述說我的美德。
六.聽見神兒子的聲音
路14:35或用在田裡,或堆在糞裡,都不合式,只好丟在外面。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!
1.要活過來
約5: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那聽我話、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永生;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25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時候將到,現在就是了,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,聽見的人就要活了。
2.身上要有耶穌的印記
徒19:15 惡鬼回答他們說:耶穌我認識,保羅我也知道。你們卻是誰呢?
啟14:13 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:你要寫下:從今以後,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!聖靈說:是的,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,做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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