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參酌申命記第二十一章 肆.個人按所行報應他 申21:18-申21:21
- 2025年9月9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已更新:3月20日
一.頑梗悖逆的兒子
申21:18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,不聽從父母的話,他們雖懲治他,他仍不聽從,
結18:10 他若生一個兒子,作強盜,是流人血的,不行以上所說之善,反行其中之惡,乃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,並玷污鄰舍的妻,11併於上節。結18:12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,搶奪人的物,未曾將當頭還給人,仰望偶像,並行可憎的事,結18:13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向借糧的弟兄多要─這人豈能存活呢?他必不能存活。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(原文是血)必歸到他身上。
二.按各人所行的審判
申21:19父母就要抓住他,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、本城的長老那裡, 申21:20對長老說: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,不聽從我們的話,是貪食好酒的人。
結18:30 所以主耶和華說:以色列家啊,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。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。這樣,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。
結18:4 看哪,世人都是屬我的;為父的怎樣屬我,為子的也照樣屬我;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
太10:21 弟兄要把弟兄,父親要把兒子,送到死地;兒女要與父母為敵,害死他們;
三.立約-除掉過犯
申21:21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,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。
1.罪的工價就是死
申21:21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。…………結18:20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,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。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,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。
2.敬畏耶和華─你的神
申21:21………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,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。 ……………
申10:12 以色列啊,現在耶和華─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?只要你敬畏耶和華─你的神,遵行他的道,愛他,盡心盡性事奉他,13遵守他的誡命律例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為要叫你得福。
A.用耶穌寶血所立的約
羅11:27 又說: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,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。
B.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
來8:10 主又說: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;我要作他們的神;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繼續查閱,請點下面紫色字:

留言